律师简介

赵东方

山西达道律师事务所律师、合伙人

  赵东方律师,男,一九六三年生,民盟盟员。一九八五年毕业于山西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。在山西省晋中高等专科学校任教多年,为晋中高专法学副教授。本所合伙律师之一。
  一九九一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研究生班。先后在国家一级期刊发表专业论文3篇,参与编著武大法学院《行政法教程》。在律师业务领域,有其独到之处。曾成功办理了孙聚诉太原迎泽公安分局行政诉讼案、太谷县农民杨东升上诉太谷县工商联欠款纠纷案。长期担任榆次区水资源委员会、榆次澳华冶炼实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。多年来办理各类案件数十起,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,教学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,律师实务将是东方律师用武之地。
东方宗旨:学以致用,活学活用,坚忍不拔,再铸辉煌!

 
 
 
山西达道律师事务所(晋ICP备07003430)版权所有
地 址:中国.山西.太原市并州北路91号金港国际商务中心B座1002室
电 话:0351-4728965 4728895 4728500(传真)
电子信箱:shanxidadao@126.com
技术支持:张兴旺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